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扩建接待厅、大门、部分办公用房项目的公告
(宁拆公字[2006]15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27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扩建接待厅、大门、部分办公用房
拆迁范围:栖霞区:尧化门街143号、145号(拆迁范围以宁规城中用地[2002]0214号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6-4-27-2006-5-27
拆迁人: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