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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5.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行使,限制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在合法行政的前提下,做到合理行政,防止权力滥用,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我局本着既积极推进,又谨慎操作和先解决有无问题、后修改完善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既保证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又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市政公用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根据此规定分供水、供气、客运、市政工程、市政设施管理五类制定了《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南京市城市供水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南京市燃气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针对本局行政处罚事项,逐一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下一步要在8月底完成《南京市城市客运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制定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按本局行政处罚委托书的内容,在所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以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市市政公用局行政执法程序》的规定,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公正。
  6.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南京市市政公用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凡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错案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均要追究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对有关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依法依纪应当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工作
  我局将于8月底对全局系统行政执法骨干人员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要求等进行岗位培训。各行业管理处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变化情况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要求等进行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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