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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的通知

  (3)危及公共安全能主动纠正的。
  一百一十五、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处罚分类: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以下情节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五千元以下罚款
  (1)初次违法,未造成损失的,且主动改正的。
  (2)过失违法,未造成损失且主动改正的
  2、五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造成道路或桥梁轻微损坏的
  (2)违法行为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后果的
  3、一万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造成道路或桥梁严重损坏的。
  (2)违法行为危及公共安全 造成安全事故的。
  (3)多次违法不听劝阻的。
  二、《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在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三)擅自在非指定路段进行试刹车;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分类:根据以下情节进行处罚
  1、一百元罚款
  (1)初次违法,未造成损失的,
  (2)过失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的
  2、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失,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
  (2)过失违法造成轻微后果能够主动改正的。
  3、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造成轻微损失的。
  (2)违法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不畅 或危及公共安全的。
  一百一十六、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处罚分类: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以下情节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五千元以下罚款
  (1)初次违法未造成后果的。
  (2)过失违法,能主动改正的。
  (3)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整改的。
  2、五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造成损失情节轻微的。
  (2)违法行为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
  (3)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后果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
  3、一万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安全事故的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法行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且不积极消除的。
  一百一十七、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
  处罚分类: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以下情节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五千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2)违法行为未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
  (3)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改正的。
  2、五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未能采取补救措施的。
  (2)违法行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未主动消除的。
  3、一万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违法行为造成公共安全事故的。
  (2)违法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法行为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且不能主动消除的。
  一百一十八、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处罚分类: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以下情节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五百元以下罚款
  (1)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安全隐患
  (2)施工范围小,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改正的。
  2、五百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
  (1)在支路、街巷设置安全标志不明显和安全防围设施不规范的
  (2)违法行为产生安全隐患但未造成影响交通安全的
  3、八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1)在主、次干道施工设置安全标志不明显和安全防围设施不规范的
  (2)在支路、街巷施工未设有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3)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及行人安全的。
  4、一万二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1)因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造成安全事故的。
  (2)多次违法拒不整改的。
  一百一十九、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处罚分类: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以下情节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一千元以下罚款
  (1)初次违法,未产生后果的。
  (2)积极配合执法,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2、一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
  (1)没有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进行挖掘,情节轻微的。
  (2)擅自扩大挖掘范围和延长挖掘时间而没有申请变更审批手续的,情节轻微的。
  (3)违法行为造成安全隐患的。
  3、八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1)擅自改变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城市道路造成后果,设施损坏的。
  (2)没有申请变更审批手续,擅自扩大挖掘范围和延长挖掘时间影响交通安全的
  (3)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危害能主动清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
  4、一万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挖掘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造成重大损失的
  (2)没有办理任何变更审批手续,擅自扩大面积和延长时间严重阻塞交通和行人安全的
  (3)违法行为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二、《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挖掘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时间等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挖掘范围和延长挖掘时间。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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