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原则
1、服务大局,坚持为市政公用行业的中心工作服务。
紧紧围绕我局“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市政公用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以人为本,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
从市政公用领域实际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要为群众喜闻乐见。保障群众的要求、愿望得到及时反映,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求实创新,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市政公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
4、注重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宣传方针,注重培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克服片面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主要任务
1、认真抓好年度普法计划和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尤其是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中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及依法治市战略,学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学习宣传
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形成学习贯彻
宪法的热潮,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
宪法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