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制氛围。实施执法素质提高工程,构建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执法培训体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模范;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广泛形成机关和执法单位学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把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素养的高低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快立法,完善市政公用行业法规体系
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制定《南京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配合市建委开展河湖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同时,加强立法储备、调研工作,着手起草《南京市城市道路井框盖管理规定》、《南京市城市客运服务管理规定》、《南京市市政工程市场主体行为管理规定》,争取早日列入立法计划。制定本局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促进立法质量提高。
六、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1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05〕146号),结合我局实际,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制的实质和涵义,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制度保障,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细化行政执法权责分解,健全考核评议机制,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统计分析制度,开展岗位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质量,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
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市政公用管理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政事、政社、政资“四分开”和政府与中介机构脱钩,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修订市政公用专业规划,依法建立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应急指挥处置、抢险救援与物资保障体系;创新和优化政府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和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等动态、间接管理手段;建立本局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及备案制度和签约行政合同前法律审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行数字化管理;围绕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等重点环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密执法工作规范,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完善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门监督机制;开展《
行政许可法》实施三周年执法检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及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和《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