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三周年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南京市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和《南京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经市政府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意,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办,邀请市依法治市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县政府和市府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许可法实施三周年“回头看”综合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具有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
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程序、许可收费等合法性;检查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情况;检查行政许可制度及配套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和效能提高情况。
(二)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对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评查。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报。
(二)查看政务大厅和有关台帐,检查
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随机抽查案卷,分别依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打分。
(三)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简要反馈检查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分自查自纠、联合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5日至6月30日)。各区县政府、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并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办,邀请市依法治市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时间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