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实施山体生态梯度开发、林果立体间套、农田立体间套、水域立体种养和庭院立体种养等循环生态种植模式,提高种植业的综合产出率。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禁止焚烧秸秆,采用秸秆覆盖直接还田、秸秆腐熟还田、作饲料、制沼气、生产燃料乙醇、有机肥加工、制作纤维板等方式加以资源化利用。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行精耕细作。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加大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有效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使用量。推广使用有机肥,提倡使用生物农药。努力培肥地力,改善土壤养分结构,降低土壤重金属、水体富营养化等污染程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采取“大中小微并举、井池窖提共用”的办法,逐步解决农田的有效灌溉问题。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第二节 畜牧业
“十一五”期间,要加快推进畜牧业无害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进程,把退耕还林(草)同发展生态畜牧业结合起来,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单位面积养殖规模。在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节水养殖、循环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建设配套的沼气工程,推广“生态养殖业-沼气-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内循环模式,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和污水达标排放,生产有机肥料。建设畜禽废水、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第三节 林(草)业
推进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易地生态移民、生态建设重点县、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等工程项目,开发宜林荒地,积极增加林地使用面积,保证林地有效供给。在草原牧区深化人草畜“三配套”建设,实施草场沙化、退化、盐碱化的“三化”治理工程,采取草场围栏,加大天然草场改良力度,实行草场轮牧、休牧、禁牧,防止草原超载过牧。将发展林(草)业、防治水土流失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农牧民粮食、燃料和环境等多方面需求。
第四节 水产业
充分考虑水生生物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把建设节约型渔业、可持续渔业作为战略性措施进行规划。坚持保护区建设与生态渔业发展相结合,推进湿地保护和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以恢复和改善鱼类资源和水体功能为目标,逐步建立江河生态环境保护、捕捞和江河资源恢复协调的格局。
第五章 节约型建筑业
发展节约型建筑业,一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二是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
第一节 墙体材料革新
“十一五”期间,全省要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逐步淘汰粘土制品。
控制现有实心页岩砖生产规模,发展页岩空心砖和多孔砖。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因地制宜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石膏砌块、煤矸石空心砖等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积极组织科研、生产企业研制开发具有节能、节地、环保的砌块、板材和新型复合墙体材料。
第二节 节能省地型建筑
从立项、规划、设计、审图、开工许可、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环节全过程监督实行节能省地标准。研究建立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节能标准的新建建筑禁止销售和使用。研究建立针对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能效标识制度和新建公共建筑的能耗检测及能耗审计制度、最高能耗定额、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加快节能住宅产业化进程。
以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为突破口,带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共建筑用能定额管理和奖惩制度。既有办公建筑要进行节能诊断,抓好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和冬季空调室内设定温度标准。积极推广绿色照明,更换高效节能灯具,改造控制电路,降低照明能耗。严格执行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制度,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进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努力开发利用适用技术和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体系以及新型和可再生能源,鼓励研究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型技术和产品,加快成熟技术、材料、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加快用于隔热保温的建筑围护设备,建筑物内节能设备、节水设备的普及运用。要加强节能建筑标准体系建设与监管,推进强制性认证。
第六章 循环型服务业
“十一五”期间,要推进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提高服务业环境管理水平,建立服务业发展的绿色认证体系,促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一节 商贸流通业
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构建以集散市场为核心,以基层收购网点为基础,集回收、集散、加工利用于一体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引导回收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在城市社区设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回收站点。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建立结构合理的农村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加强集散市场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的再生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区域性废物交易中心。集聚发展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钢、废铜、废纸、废家电等的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
第二节 旅游业
根据旅游区的生态环境容量,坚持旅游开发、生态保护和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建设和提升各大旅游区的生态品位,保护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以加强环保、节约资源、减少浪费为重点,合理设计旅游线路,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旅游基础设施。坚持以清洁生产技术为支撑,积极加强景区景点环境的整治、保护工作,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快绿色景区建设,促进4A级景区的发展和ISO14000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完善景观与生态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标识、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等设施。
大力推行宾馆餐饮行业清洁生产。商场、宾馆及大型娱乐场所推广使用绿色材料进行装修。加强餐饮行业节电工作,改造传统低效率用电设备,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型设备。积极倡导节约用水,加快节能水龙头的推广应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发应用餐饮中水回用技术。提倡使用无磷环保洗涤剂,降低废水中COD含量。提高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价格,增加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成本,鼓励住客自带洗漱用具,减少酒店一次用品使用。探索建立城乡互通的餐饮垃圾再利用系统,实现城市餐饮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供农村养殖场进行养殖再利用。
第三节 环保服务业
制定出台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环保服务业市场发育,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污染治理公司,发展由第三方独立法人来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动民间资本投资到环保服务业中,优化企业组合,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工程建设、设施运营和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以机械设备、化学品租赁、产品维护等为主的生产资料租赁维修,以汽车、房屋和日常耐用用品为主的生活资料租赁维修,积极发展环境认证和环境咨询等中介机构。
第七章 区域循环经济
依据区位分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口分布和产业基础,本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的原则,发展区域循环经济。
第一节 主体功能区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