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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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应培训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8
| ⑴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2分
⑵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1分
⑶按照有关要求,对有关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5分;培训率达到50%,3分;开始培训工作,1分。对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增加1分
| 市人事局
市语委办
| (3)分别抽查公务用语,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播音、主持用语,服务用语情况
(4)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检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5)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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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参考条件
| 4
| ⑴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2分
⑵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参考条件,2分
| 市人事局
各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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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广播电视
B2.1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将普及普通话纳入行业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20
3
| ⑴本系统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
⑵各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1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建立责任制,扣0.3分
⑶各电台、电视台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1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措施,扣0.5分
| 市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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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省政府特批使用方言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音用语
| 7
| ⑴均使用普通话播音,2分
⑵播音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2分;个别人没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不得分
⑶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3分;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出现一例,扣0.2分
| 市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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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形成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 7
| ⑴全面参加测试,4分;80%参加,3分;50%参加,1分
⑵测试达标率100%,3分;80%达标,2分;50%达标,1分。已经实施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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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
| 3
| ⑴已经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1分
⑵已经实施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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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学校
B3.1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36
3
| ⑴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分
⑵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分;在进行其中任一项工作时把普及普通话作为一项工作内容,1分
| 市、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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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3
| ⑴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2分
⑵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扣0.2分
⑶有检查改进措施,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措施,扣0.2分
| 市教育局
及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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