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绿化委、林业局将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市级示范村,于10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省、市、县三级示范村的汇总工作,并提交“一书两表”验收成果上报省绿化委、林业厅。
附件:1. 2008年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检查验收评分表
2. 2008年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造林绿化成果汇总表
附件1
2008年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检查验收评分表
级别: 级示范村。 村名: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检查情况 | 自查分 | 抽查分 |
一、组织领导 | 领导是否高度重视,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明确职责,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出台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树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个人参与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工程。 | 每缺少一项扣1分。 | 5分 | | | |
二、规划设计 | 查看省、市、县三级示范村的绿化规划文本和图、表、册,了解规划设计是否科学,珍贵树种选择是否合理。 | 无规划,全扣分。 | 5分 | | | |
三、月报制度 | 查看各市、县(区)是否建立真实的进度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各示范村建设动态,并开展督查或通报工作。 | 假进度扣3分;无督查扣2分。 | 5分 | | | |
四、台帐管理 | 查看各乡(镇)林业站是否建立完整的台帐管理制度,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木的绿化成果是否已登记造册,并列入资源档案管理。 | 无台帐,全扣分。 | 5分 | | | |
五、种植 株数 | 以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的台帐为依据,按农民公园或公共绿地、乡村道路或河渠绿化、抛荒地旱地或坡耕地造林、环村庄风景林、农户庭院及宅旁绿化等五个类型抽查,实地核实,以核实率推算实际种植株数。 | 种植任务完成率每少10%,扣3分。 | 30分 | 树 株; | | |
树 株; |
树 株; |
树 株; |
合计 株。 |
六、珍贵树比重 | 重点核实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木的株数,并汇总测算其在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中所占的比重。 | 比重每少1%扣1分。 | 20分 | 珍贵和优良乡土树 株,占比重 %。 | | |
七、当年成活率 | 实地检查平均苗高是否达1米以上,采用标准行或标准地的方法,调查成活率是否达到85%以上。 | 成活率每低1%扣1分。苗木太小,扣5分。 | 10分 | 平均苗高 米;成活率 %。 | | |
八、管护责任 | 了解是否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管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备有一套绿化规章制度和专门的绿化管护队伍。 | 每缺少一项扣2分。 | 10分 | | | |
九、绿化成效 | 检查村庄绿化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地适树,种植珍贵树是否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 每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 | 10分 | | | |
县自查和整改意见 | 验收总分为 分。建议: |
单位盖章: 检查人: 时间: |
市抽查和整改意见 | 验收总分为 分。建议: |
单位盖章: 检查人: 时间: |
省核查和整改意见 | 验收总分为 分。建议: |
单位盖章: 检查人: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