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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林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吉林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及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社区基层民主为目标,扩大居民参与范围,改进选民登记办法,规范选举操作程序,依法选举出品德好、素质高、能力强,热心于社区管理和居民服务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保障基层社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依法选举,民主选举,规范选举,公平选举。

  二、总体安排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本方案安排,分步组织实施。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街道办事处具体操作。从今年6月初开始,到7月末结束。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各县(市)区要确定统一的选举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同步结束。

  三、方法步骤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

  各县(市)区和街道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操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等;还要研究确定代表选举的方式和直选的范围及办法等,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要按每500户常住居民设置一名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的比例,确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职数(需经区民政局审查后,报市民政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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