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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继续办好“政行风热线”。 继续在《江城晚报》办好“新闻直通车”栏目,在人民广播电台办好《政行风热线》栏目,在经济广播电台都市110办好《声音》栏目,在电视台办好《心声》栏目,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进一步搭建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的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政行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对本级政府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其它部门和行业也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要把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考核之中,贯穿于履行职责和各项工作之中,做到统筹安排,总体部署,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讲求实效,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抓好正面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各部门、各行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奉公守法、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要重视基层站办所和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开展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引导基层站办所和窗口单位努力改善服务,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要在工作中注意总结、发现和培养一批政行风建设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积极推广,以好的政风行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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