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的落实,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杂费和在部分城市试行免教科书费工作;二是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争取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三是继续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实行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四是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和教育收费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五是加强对教育经费和收费资金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年度专项审计制度;六是开展民主评议学校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二是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积极参加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整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流通秩序,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认真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推进大型医院行风巡查制度,实行院务公开,继续对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执法监察,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四是继续开展全市群众评议医院行风活动。五是积极落实医疗卫生惠民措施。继续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医疗价格管理责任制、住院费用清单制、大型设备检验互认制(院内检查能确诊的项目不再做重复检查)、医生不当处方点评制度,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安全。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完善政策制度,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