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2008年端午节期间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2008年端午节期间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沪港航〔2008〕2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市委、市政府近期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本市2008年端午节期间水路旅客运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客流预测,合理调配运力
  今年国家对节日放假制度进行了调整,端午节成为新的小“黄金周”。据预测,端午节期间以探亲流、学生流、中短线旅游及“农忙”为主,将出现短时客流高峰。此外,自6月份起,上海已正式进入汛期,奥运安保工作也已正式启动。以上诸多因素,都给端午节期间水路客运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考验。为此,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各项运输保障工作。
  各水路客运企业要认真总结清明节和“五·一”期间的客流特点,预判端午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安排充足的运力,合理调整客运班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方便出行。
  二、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保措施
  各水路客运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的全面自查,特别要加强对船舶技术状况的检查,加强客运场站的现场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的措施,迅速整改完善。
  各水路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安保措施。要健全组织体系,制定安保计划,组建安保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要抓紧安检设施设备的配置,认真落实安检要求,增派检查力量,加强值班执勤,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保安事件。
  三、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
  各水路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各项服务标准,推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品质。要保证站容站貌、船容船貌干净整洁,保证码头、船舶的服务设施齐全有效;要认真落实电子售票服务,最大程度地方便旅客购票,及时播报航班信息,使旅客知情,妥善解决滞留旅客的合理需求;要严格落实“三个禁止”,即禁止超载、禁止无票上船、禁止超载航行;水路客运场所要按照国家“限塑令”的要求,认真落实配套措施。
  各单位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旅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及时解决旅客反映的问题。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向旅客作耐心解释。
  四、做好运输统计,及时报送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