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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港航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港航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沪港安〔2008〕230号)


各有关单位:
  从6月份开始,本市进入一年一度的汛期。据上海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上海汛情具有“两多一少”(台风偏多、高温偏多、降水偏少)的特点。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就切实加强2008年上海港航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战略部署的关键一年,也是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举办之年,各有关单位要从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关注民生的高度,进一步认识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对安全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港航安全工作特点,切实落实汛前防范和汛期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上海港航汛期安全。
  二、完善预案,提高技能
  落实本单位防汛防台分级管理和应急响应体系,建立“灾前、灾中、灾后”防控规范,通过科学管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要按照市防汛指挥部提出的四级响应机制,在认真总结历年防汛防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责和港航特点,从组织机构、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检查和奖惩等各方面对以前的预案进行充实和完善。要将预案的重点放在防御抵御突发性的灾害上,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汛防台的应急训练与演练,使预案执行单位、部门、人员熟悉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要深入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六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的要求,加强对危险货物港口装卸、储存作业码头;内河通航船舶;在建水运工程的大型施工设施以及高空作业机械设备;内港码头防汛墙等重点范围的监管。
  要检查港航企业在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修订预案、储备物资、组建抢险队伍和排查与整治隐患等方面的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备足抢险物资,落实防汛通信和救生器材,充实抢险队伍,真正把防汛防台措施落实到位。
  四、同步推进、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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