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每个农村工商所和有固定场所的农村集贸市场设立法制宣传栏,大力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法律图书、法制资料的力度,积极帮助农村建立“法制辅导站”、“农民法律图书角”;在电视台、电台、互联网以及农村广播网上开设针对农民的普法栏目,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服务。每个农村工商所都要设立兼职法制宣传员,定期深入乡村、农户发放普法资料、传递法制信息,为广大农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服务;依托农村“一会两站”,在受理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同时,向他们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帮助解决消费纠纷,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三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及时查处涉农违法违章案件,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各级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健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制度。二是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帮助民营企业建立法律图书室、法制宣传橱窗或创办普法刊物,为企业职工学法用法提供场所和平台,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定期对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机会,走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普法资料,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各级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围绕建立市场诚信体系,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打击售假售劣行为;二是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市场准入、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等法律法规宣传,打击欺行霸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三是围绕增强消费者权利观念,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消费者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要在市场内设置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法制宣传设施,及时宣传与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设置法律咨询台和消费者维权岗,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经营、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巡查、质量抽查、专项检查的同时,向违法者讲法明理,以达到宣传法律、增强观念、提高素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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