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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万人限塑执法大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万人限塑执法大行动的通知
(冀工商明电[2008]6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精神,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市场内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行为,引导消费者环保消费,推进限塑工作深入开展,经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万人限塑执法大行动(以下简称万人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6月25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范围: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重点是集贸市场。
  检查内容:1、收缴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2、收缴无合格塑料购物袋标识的塑料购物袋;3、查处是否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4、查处无证经营销售塑料购物袋违法行为。

  三、行动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环保消费。在万人行动期间,省市县都要邀请当地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进行跟踪采访现场报道。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统一悬挂“合法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条幅,散发宣传单,并落款为“XXX工商局宣”。省局将把宣传情况作为考核各地限塑工作的重点内容。

  2、集中主要执法力量参与万人行动。各地要组织辖区内主要执法力量,市场、公平交易、消保、经检中队(大队)、工商分局要全部出动对辖区内所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市场内所有摊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

  3、发动群众,扩大万人行动战果。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扩大案件来源,及时发现线索,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要立即进行核查,对非法制售使用超薄塑料袋的案件要从快处理。

  4、以万人行动为契机,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在万人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督促检查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台帐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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