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卫办〔2008〕46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各有关大学 ,各局属单位 ,市级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2008年国庆假期的医疗卫生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国庆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常抓不懈的指导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研究布置各项工作措施,立足超前防范,狠抓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国庆假期。
二、全力做好国庆假期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国庆假期,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安排好医疗技术力量,继续做好“问题奶粉事件”婴幼儿的筛查、诊治工作,24小时开诊,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方便的诊疗。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保证急诊正常开放。严格医务人员尤其是主要业务科室医务人员的外出管理,注意避免医疗骨干同时大量外出,做好应急医疗梯队安排,加强急诊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要加强药品管理,检查落实有关医疗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等的充足供应,确保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治疗。市医疗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调度工作,确保及时出车。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
三、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的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值班,负责报告、审核和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流调、消毒等专业人员应急备班,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核查处理,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