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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8〕5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化债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宪生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郭生练 副省长

      汤涛 副省长

  成 员:
  梅祖恩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焱群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高 省政府副秘书长

  路钢 省教育厅厅长

  陈绪国 省监察厅厅长

  王文童 省财政厅厅长

  张永祥 省审计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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