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价法规[2008]140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合理制定殡葬服务价格,提高殡葬服务价格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了《湖北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审核确定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殡葬管理条例》、《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湖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权定价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提供殡葬服务项目的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有权定价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服务成本基础上核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实行政府定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是指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存放三项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是指由丧户自愿选择的正常遗体整容化妆、消毒防腐、冷藏、灵堂租用等殡仪服务和定型墓。
本办法所称的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是指提供殡葬服务的经营者在正常经营条件下发生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殡葬服务项目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