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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对口支援汉源县灾后重建总体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内容与阶段目标

  (一)建设内容

  根据国办发〔2008〕53号文精神,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对口支援工作。根据汉源县的灾情和援建需求,经实地调研和双方协商,第一期拟安排实施“县城十大援建工程”、“乡镇援建工程”、“受灾群众安居工程”、“就业援助工程”、“智力技术支援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

  1、“县城十大援建工程”。估算总投资4.7亿元,由省直有关部门和武汉市负责援建。

  ①汉源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

  ②汉源县中心小学建设工程。

  ③汉源县富林幼儿园建设工程。

  ④汉源县富林镇小学建设工程。

  ⑤新县城主干道及亮化工程。

  ⑥汉源县广播电视台建设工程。

  ⑦汉源县体育馆建设工程。

  ⑧新县城龙潭沟大桥建设工程。

  ⑨汉源二中建设工程。(由武汉市负责援建)

  ⑩汉源县武昌爱心福利院建设工程。(由武汉市负责援建)

  2、“乡镇援建工程”。总投资约3亿元。由省对口支援办公室会同相关对口支援市对受灾严重的乡镇进行调研并与汉源县协商后,确定具体援建项目,经综合平衡后,纳入全省对口支援项目规划。同时,利用我省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帮助汉源县建设一批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此项工作一并纳入省对口援建规划。

  3、“受灾群众安居工程”。总投资约7.55亿元。在汉源新县城援建50万㎡居民住房工程(其中武汉市负责援建20万㎡),将灾后重建与移民迁建有机结合,突出对口支援特色。同时,对汉源县3.5万户因灾倒房户,按每户0.5万元给予建房补助,帮助受灾群众尽快实现“安居”。相关对口支援市根据汉源县受灾乡镇的实际情况,可参照我省或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帮助援建“灾后重建示范村(点)”。

  4、就业援助工程。建立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开展“向汉源送岗位”活动。开设专门就业绿色通道,广泛宣传发动省内企业积极提供适合灾区求职者需求的有效用工信息,并以现场招聘会、媒体公布、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帮助汉源县适龄劳动者在四川省内就地就近实现就业或在我省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同时,动员我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对口支援行动,对汉源县灾区适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和创业培训,帮助提高劳动技能,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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