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后,要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着力抓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规范村级班子的工作;要及时抓好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配套组织建设。其中,村团支部书记可由35岁以下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两委”班子成员中没有35岁以下的,应从年轻后备干部或优秀青年人才中选拔担任,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要认真抓好村干部的上岗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工作方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担负起工作职责。要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检查督促,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1、明确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在县、责任在乡镇、工作在村”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层层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明确各部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组织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政法部门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协调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等非法行为;信访部门要认真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新闻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总之,要调动各个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强大合力。选举工作经费在村级收入中列支,村级收入不敷使用或经济困难的村,县、乡财政应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