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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的通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半年提供一次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新办、变更、注销登记信息。
  房管部门: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按季度提供商品房项目、投资规模、备案价格、楼层户型等预售登记备案等有关信息;并按照“先税后证”的管理规定查验完税证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入户、过户、审验等房产权属证件,否则不予办理。

  税务部门: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税源变化情况以及税收政策调整,科学分析预测地方税收收入,并与每年预算编制前将下一年度收入预测分析及说明报本级人民政府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加强同参与综合治税的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社会综合治税进程,强化税收征管;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及时分析比对户籍差异,查找原因并加以解决;加强委托代征单位、代收代缴和代扣代缴单位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定期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领导,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取得实效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紧密配合,确保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综合治税保障工作,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机构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切实增强社会综合治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综合治税工作,努力形成网络化、全方位的税源监控体系;要立足实际,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尽快建立起全市综合治税网络,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义、做法和成效,该宣传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该表扬的要旗帜鲜明地进行表扬,该曝光的要毫不留情地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税收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深入千家万户,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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