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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 员:
  马洪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忠市建设局局长

  齐健民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纠风办主任

  郝彦廷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副主任

  孙元刚 市财政局局长

  白永祯 市审计局局长

  季文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房管局局长

  王旭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拜 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闫广宁 人民银行吴忠市中心支行行长

  朱兴平 吴忠银监分局局长

  康俊杰 青铜峡市副市长

  姬文泽 盐池县副县长

  马建忠 同心县副县长

  陈自军 红寺堡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拜 萍(兼)

  联络员:
  李学东 青铜峡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金席 盐池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云 同心县财政局副局长

  戴生礼 红寺堡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克斌 市监察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董继国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姚新萍 市审计局财政金融科科长

  陈 刚 市廉租住房建设办公室主任

  魏 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核算科科长

  丁 黎 人民银行吴忠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科副科长

  耿学芳 吴忠银监分局会计科科长

  二是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要通过电视、报纸及其他渠道广泛宣传这次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管理中心要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或信箱(包括电子信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为0953-2037055,投诉电子邮箱为HSQ1966@126.com。

  (二)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31日):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公积金管委会要督促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措施。要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对2006年、2007年公积金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同时对2007年以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对普遍存在的政策性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要向市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对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7月31日前,管理中心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吴忠市、自治区专项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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