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着重加强对2006年以来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住房公积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超期限、超限额、重复放贷等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特别是对管理中心内部职工的违规贷款要进行彻底清理。同时要加强贷后监管,努力降低贷款逾期率,防范资金风险。加大住房公积金项目借款的回收力度,对尚未收回的市本级及青铜峡市政府1396万元住房公积金项目借款本息进行认真清理,在9月份以前坚决收回。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出现的资金风险,管理中心要积极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以及西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组加强沟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争取使购买国债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是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其他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利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要认真清理,坚决纠正;积极推进在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非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覆盖面;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对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和低于5%的单位,必须在8月底以前予以纠正。对超过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的,要督促其依法缴纳所得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办法,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6月1日至20日):安排部署、宣传发动
一是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建立全市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为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中心支行、吴忠银监分局。成员单位各委派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专项治理具体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研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检查指导等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公积金管委会要协助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吴忠市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清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