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市场价格监测
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合理设置监测网点,健全完善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一旦主要食品价格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波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市场供应及价格基本稳定。同时,要高度关注粮油、猪肉、蔬菜、禽蛋、水产品、豆制品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变动走势,在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实行高密度的价格监测;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措施,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粮油等食品安全。严格规范粮油等重要商品限时限量促销活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以及经营者不按规定要求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五、努力破解“上学贵、看病贵、住房贵”难题
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贯彻自治区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政策,做好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工作,着力整治教育乱收费。继续强化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管理,降低农村药品价格,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为切实解决“看病贵”、“看病难”作出新的贡献;进一步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管理,确保中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实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改进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努力遏制普通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
六、全力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
稳定物价的前提是保障市场供应,货足才能价稳。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稳定市场、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农牧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粮食、油料、牛、羊肉、奶业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合理调整种养结构,促进油料、牛、羊肉、蔬菜等农产品稳产增产;进一步加大粮食、食用油、牛、羊等重要商品的外采和调运力度,努力增加总量,改善结构,保证不断档、不脱销。
七、切实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群价格补助政策,当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则增加临时价格补贴,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同时,在出台相关调价项目时,兼顾低保和困难人群的利益,实行优惠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