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十六)规范市场管理行为。加强服务业法制建设,制订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开展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率。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解决纠纷机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办理验资、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性文件;正常性抽取商品检查,须向企业支付商品货款。对行政机关的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行为,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

  四、推动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力

  (十七)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规划建设一批研究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中介服务机构,为服务业技术创新提供强力支撑。支持服务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和重大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究提出对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及相关的技术改造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和引进项目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提供研发资助的具体办法,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在广东省安排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

  (十八)加强对服务业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的保护力度。将服务业服务创新与产品创新纳入全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范围,经认定的服务创新产品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享受《印发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粤府〔2006〕123号)规定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业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知识产权交易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在国外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

  (十九)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培育发展知名品牌。对新确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和中华老字号,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著名服务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和重组,对获得国家或广东省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和中华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在办理兼并和重组有关手续及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城市改造中,涉及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原则上应原地或在适宜商圈内就近安置。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