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认真贯彻落实《
就业促进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我省劳务输转由体力型向技能型及稳定就业转变。加快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积极整合培训资源、落实培训资金、建设劳务培训基地。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为城乡劳动力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支持创业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建设行业信用记录和信贷征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积极推进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国家机构调整方案,进一步做好我省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尽快研究制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基本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标准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工作。加大聘用制推行力度,争取年底前在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聘用制工作。同时,选择各类各层面的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试点工作。
(二)继续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大厅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网络审批系统。编制完成依据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对会计、资产评估、法律服务等三类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和培育试点工作。
(三)努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等载体,建立健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制,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四)坚持推进依法行政。选择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市县作为示范点,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快财税、投资、金融体制改革
(一)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省直管县”改革试点,适时调整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研究落实国家对主体功能区和资源型城市的转移支付政策,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县乡财政最低支出保障机制,努力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继续进行部门预算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综合预算。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础上,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预算单位级次改革。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细则。研究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体制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实施《
企业所得税法》,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改革措施。积极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资源税税制改革政策措施。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投资决策科学化,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研究制定省直单位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继续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备案管理。
(三)搞好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实施打造兰州西北区域性金融中心规划。加快“招行引资”步伐,研究出台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境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入驻甘肃的具体优惠政策,完成浦发、民生银行甘肃省分行组建工作。积极争取平安保险公司区域性服务中心落户兰州,力争启动我省省级法人保险机构筹建工作。继续做好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省信托投资公司、华龙证券公司等重点单位的外派监事会工作。
五、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及时总结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经验,在已有16个试点县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尽快制定出台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乡财县管办法,规范村财乡管管理制度,强化基层财政支出管理。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突破口,促进乡村其他债务的清理化解。加大财政对村级经费的补助力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