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东营市节能先进单位和企业的通报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东政字〔2008〕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6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节能降耗工作部署,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单位和企业。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工作,确保实现2008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根据《东营市节能奖励办法》(东政办发〔2007〕17号),市政府决定授予广饶县人民政府为东营市2006-2007年度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并奖励10万元人民币;对基本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的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人民政府和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市经贸委等10个单位为东营市2007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华泰集团为东营市2007年度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并奖励10万元人民币;授予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东营市2007年度节能先进企业。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单位和重点用能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为实现2008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东营市2006-2007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企业名单
一、东营市2006-2007年度节能突出贡献单位(1个)
广饶县人民政府
二、东营市2007年度节能通报表彰单位(5个)
1.东营区人民政府
2.河口区人民政府
3.垦利县人民政府
4.利津县人民政府
5.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东营市2007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10个)
1.市经贸委
2.市统计局
3.市建委
4.市水利局
5.市财政局
6.东营区经贸局
7.广饶县统计局
8.广饶县经贸局
9.垦利县统计局
10.垦利县经贸局
四、东营市2007年度节能突出贡献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