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环境卫生新农村。规范农村垃圾管理,逐步达到“四有一落实”,即有保洁队伍、有垃圾收集设施、有垃圾清运车辆、有垃圾填埋场(点)、经费得到落实,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各级财政对建成的垃圾中转收集设施给予奖励。我市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市122个乡(镇)所在地村,每建成一座垃圾中转站市财政奖补1万元;其他村每建成一座垃圾收集房市财政奖补500元,从而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县(市、区)处理”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大改厕力度,做到“三有二无一处理”,即有屋顶、有围墙、有便池,基本无蝇蛆、无臭味,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坚持把改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坚持以改厕带动改圈、改灶、改院工作,使庭院卫生有一个大的变化。对改厕工作,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各有关乡(镇)办事处要拿出一定的配套资金给予支持。
开展创建国家、省级卫生村、乡(镇)、县(市)活动,提高各级政府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将创建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整体推动,分类指导,逐步推动,鼓励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市)。
(四)加强爱国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
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规范爱国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各县(市)区爱国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全市爱国卫生执法人员素质。
三、措施保证
(一)坚持市领导周卫生检查制度
坚持每周由有关市领导带队检查卫生,加强督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创卫的信心和干劲,推动市容环境的彻底改善。检查范围是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检查重点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重点工程,城市卫生管理,特别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等。
(二)坚持新闻曝光制度
坚持新闻宣传与曝光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在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城市卫生新闻宣传曝光督导的作用,重点曝光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属新闻媒体要及时播报和刊登评比结果
(三)坚持督办查办制度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办查办工作,各级爱卫办要建立专门督查机构,加强督查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督办查办情况及时反馈上报。
(四)坚持检查评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