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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湄洲岛华信度假山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湄洲岛华信度假山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08〕147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湄洲岛华信度假山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08]123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2006年度第二批次村镇建设用地中(闽政地[2006]592号),公开挂牌出让位于湄洲镇下山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8078平方米(27.1亩)作为湄洲岛华信度假山庄项目用地,宗地编号:PS挂-2008-3号(具体位置范围见红线图)(略)。
  二、该宗地土地规划用途为旅游度假酒店及配套设施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关于土地用途的划分,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按市城乡规划局莆规湄[2008]10号文实施。
  四、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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