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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等关于开展全市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等关于开展全市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联社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市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开展全市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农业局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供销合作联社 二○○八年七月一日)

  目前,化肥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稳定化肥价格、保障化肥供应已经成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经济工作任务之一。当前,我市正值夏季农忙时期,个别化肥经销单位变相涨价、乱涨价的伤农、坑农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并就有关问题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根据国务院农资供应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为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推动惠农价费政策落实,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供销联社等有关单位协同,自7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维护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整治

  5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煤电油汽运和农资供应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要保证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整顿规范化肥市场秩序,加强价格、质量监管”努力使化肥价格不再出现明显上涨,并力争有所回落。党中央、国务院6月13日召开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再次强调各级要认清“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不少新的复杂因素、党和国家工作面临不少新的严峻挑战”,并要求“要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解决粮食问题的主动权。”这既是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夺取大灾之后粮食丰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当前,我市正值夏季农忙重要时期,化肥供应逐渐步入高峰期,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价格,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各区县相关部门特别是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前一阶段检查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搞好此次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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