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北三环路与绕城高速间所有夹角地先征用后绿化夹角地征地工作,由沿线各区政府负责。每亩地市上补助5万元。所征土地交由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绿化。开发区范围内的夹角地由开发区负责征用并绿化。
(四)南北三环路天然气管道线位另行规划天然气管道原则上避开三环路路基线位在南北三环路与绕城高速间的绿化林带中敷设。
(五)三环路非设施用地的管理三环路红线范围内立交周边实际已征的1182亩非设施用地,目前处于闲置之中。无开发价值并经市基投总公司同意后,凡在开发区范围内的由开发区负责绿化。不在开发区范围内的交由市市容园林局绿化。
(六)尽快公示三环路两侧详细规划为了使三环路沿线单位群众了解两侧规划方案,避免盲目建设,将三环路两侧详细规划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示。
(七)加快交通模型、交通安全及管理、加油加气站等捆绑项目进度。
三、责任分工
(一)沿线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运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桥下的建筑垃圾负责清运南北三环路与绕城高速间夹角地以及其它道路红线外的垃圾有堆山造绿条件的可采取堆山造绿的方式就地绿化,此项工作务必于8月20日前完成。
2.按照市市容园林局的安排,负责三环路已通行道路的道路保洁。
3.切实加强对三环路沿线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负责本区范围内施工环境保障对无理阻挡三环路施工者依法予以处理。
4.负责对三环路沿线乱倒垃圾行为进行查处,拆除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5.负责三环路和绕城高速夹角地的征用工作。
6.各开发区负责本开发区内夹角地及三环路两侧的绿化。
7.未央、灞桥、长安区政府负责,保证现有的6个建筑垃圾填埋场正常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向定点的垃圾填埋场倾倒。
8.未央区政府负责,利用废弃土地新设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
9.雁塔区政府负责7月底之前完成朱雀路南延伸段拆迁工作。
10.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翠华路南延伸段(雁展路--南三环)工程建设,确保12月底完工。
11.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要于8月20日前完成浐灞生态区二环路上跨东三环路工程。
(二)市三环路公司
1.全面负责三环路的工程建设,确保三环路工程(除东三环官厅立交外)年内全面完工,并同步完成道路、桥梁、路灯、绿化、交通工程等设施的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