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创建星级卫生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街道有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责任到位,防害除害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资料完整,监测数据可靠;鼠、蝇、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蚊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无与病媒生物有关的传染病暴发疫情;辖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小于2%;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不小于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不小于95%。

  (五)公共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对外经营单位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完备,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食品卫生。辖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无超范围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100%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登记制度,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食品保藏等设备设施齐全,食品加工流程布局合理,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识齐全,无销售过期食品。

  (七)单位和社区卫生。街道辖内单位和社区(含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环境整洁,庭院绿化美化良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辆按规定停放;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环卫设施完善,厕所达到卫生标准,有专人负责保洁;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无违章建筑,各类飘篷、招牌广告和防盗网设置整齐;辖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经营符合卫生及环保要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

  (八)市民满意度。辖内居民对街容街貌、路面保洁、公共场所、公厕、饮食行业等方面卫生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创建程序

  (一)暗访调研。街道提出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申请,经区爱卫办审核同意后报市爱卫办进入创建程序。市爱卫办在接到街道创建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创建标准对申请街道进行暗访调研。暗访调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暗访结果。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可进入技术评估环节。未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暗访调研;如仍未通过暗访调研,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