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检查步骤
本次检查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5日至10日为宣传发动阶级。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普及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营造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制环境。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树立服务理念,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严格遵守《
劳动合同法》,促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第二阶段:9月11日至9月17日为用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向所辖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发出自查自纠活动的书面通知,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协理员的作用,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
劳动合同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导,指导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提高自查自纠的质量,立足把问题解决在企业自身内部。
第三阶段:9月18日至10月31日为执法检查阶段。各地要集中主要劳动监察力量对辖区内违法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立案处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达到纠正一户规范一片的目的,从而使本地区的劳动用工不断规范,劳动关系日趋和谐。在此阶段,市局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检查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要明确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执行重大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高度关注劳动用工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用工方面的问题和协调劳资矛盾。要把握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有利时机,将专项检查与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社区结合起来,与当前各地组织开展的职业危害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结合起来,要把劳动合同签订作为职工维权的首要环节来抓,迅速行动,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