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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健全和统一全市地理信息规范标准。在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地理信息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信息办要对现有地理信息规范标准进行清理,于2010年前建立起全市统一、覆盖较为全面的地理信息规范标准体系,包括广州市地理编码标准、政务电子地图标准、政务信息图层建设技术规范、政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等。

  二、开展重大基础测绘项目,提升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一)加快测绘基准及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逐步改造、完善现有测绘基准与坐标系统,建设信息化测绘基准,最终建立统一的坐标系统,实现与周边地区坐标系统和高程控制网的无缝衔接。加快推进广州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下称GZCORS)的应用推广和升级工作,研究与GZCORS相适应的测绘新模式和技术规范,开发基于GZCORS的测绘外业数据采集终端及软件,探索GZCORS可持续运营模式。支持智能交通、电子导航、手机定位等新兴服务业,鼓励测绘单位研制基于GZCORS的导航定位产品。做好测绘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

  (二)提高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和更新能力。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基础航空摄影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6〕36号)和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的要求,市国土房管局每年统筹政府各部门对航空航天遥感影像需求后,统一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每两年开展一次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工作,每年采购一次01米以上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实现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对全市国土的定期覆盖。在实现全市大比例尺地形、地籍数据全覆盖的基础上,一方面充分运用房产测绘、建设工程竣工测量等成果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另一方面加强实地巡查,根据实地变化情况定期对全市地形、地籍数据进行修补测绘,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推进地下构筑物和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步完善地下构筑物和管线测绘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市国土房管局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系、土地覆盖等专业地理信息,保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的数据源。

  (三)构建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市信息办要会同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并加快建设数字广州地理空间框架,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与自然人、法人和宏观经济信息数据库的联接,力争2010年完成1:2000至1:500基础测绘,基本构建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为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和交换服务,为全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不断满足政府决策和管理、社会公益性事业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两项测绘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确保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其他专业信息在此基础上的集成交换、互联互通和应用系统各项功能的顺利实现。政府各部门及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系统,应当基于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进行建设,并采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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