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发〔2008〕1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7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发生两起公交车爆炸案,事件发生后,引起了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召集专题会议,对我市奥运会期间公共安全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市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公共安全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关于西安迎奥运安保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奥运会期间我市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各区县要切实负起辖区安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制定方案,落实措施,责任到人。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克服松劲情绪,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检查,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奥运会期间的各项安保工作。同时,要充实、完善各类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的及时、稳妥处置。
二、立即开展公共交通、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治理。
由市交通局负责,迅速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车辆所属企业进行落实。全市所有的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营运车辆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营运车辆、无人售票车辆要配备乘务员,增加安保人员,有条件的车辆要采取加装摄像装置等技防措施。要立即对所有司乘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反恐防爆知识培训,增强司乘人员的防范意识。司乘人员要担负起安全责任,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要认真盘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市城管执法局、交管支队要加强对全市所有停车场的管理,对进入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和人员认真排查。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的管控。
由市公安局、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充分利用公安巡逻力量、武装巡逻力量、短期巡逻防范队伍和专职群防队,进一步强化对机场、车站、党政机关、军工企业、繁华街道、主要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单位、主要目标、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巡查,特别要进一步加大公交站点的治安巡查和安全检查力度,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要根据治安实际不断调整巡逻路线,合理调配人员,增加巡逻的频率和密度。各区县政府要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组织义务巡逻队伍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尽量减少和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要对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