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8〕8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九月八日
2008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与常州市政府签订的《江苏省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明确的工作目标,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营造和谐的防震减灾工作环境,决定对《江苏省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震减灾工作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以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营造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关心支持、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和谐氛围,确保到2008年底,圆满完成江苏省政府与常州市政府签订的《江苏省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常州市《关于贯彻<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防震减灾工作投入逐年增加。
(二)开展常州市区城市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项目调研、立项等前期工作。
(三)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指导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年内至少召开1次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交流防震减灾工作,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善地震观测网络建设,加强地震观测设施与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观测资料连续可靠。落实地震前兆异常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好地震前兆异常情况。对新增数字地震台站建设进行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形成建设方案。对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分析软件进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