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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8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通知

  责任人:何照伟、侯红光、李庆豪、各县(市)区长41.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进度,确保181个规划项目2008年底前全部完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何照伟、各县(市)区长42.积极推进平顶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筹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学校
  责任人:何照伟、王怀生43.全面完成4所县医院改造和264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为29所贫困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医疗器械。大力开展社区医师、护士转岗培训和岗前培训,力争年底培训率达到60%。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李培、各县(市)区长44.全力办好第六届中国曲艺节和中国·宝丰第四届魔术文化节。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宝丰县政府
  责任人:贾宪生、王宏景45.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袁银亮、各县(市)区长46.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来自我市的干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崔建平、各县(市)区长47.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安全和专项督查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王喜成、张举峰、各县(市)区长48.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命案攻坚、“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崔建平、各县(市)区长49.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级防汛责任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董发根、各县(市)区长
  九、更新发展观念
  50.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在克服孤立发展思想中确立协调发展观念,努力做到经济增长与结构优化、效率提升、民生改善、环境友好相统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在克服“先污染后治理”思想中树立绿色发展观念,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清洁利用;要在克服狭隘的开放发展思想中确立开明的开放发展观念,推动我市由内源型经济增长向内源型与外源型增长共同发展转变;要在克服常规发展思想中确立创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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