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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8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8年下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通知
(平政办〔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李恩东市长在市委七届六次全会上回顾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对下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各责任单位要创新思路,克难攻坚,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第一序列的单位协调汇总后,分别于2008年9月30日、12月15日以单位公文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
  一、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1.健全重点项目推进机制。认真落实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等制度,完善重大项目配合联动机制,在项目谋划、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上实行联动,在资金、土地、环境容量等重要资源配置上加强协调,形成项目推进的合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项目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晏树斌、刘绍卿、李广、张德欣、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长2.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稽查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建设环境,规范建设程序,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晏树斌、宋振京、各县(市)区长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2008年计划建成的40个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按时竣工,每半个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进度;对2008年准备新开工的26个项目,要明确专人负责,逐一论证分析,搞好协调服务,争取尽早开工,每月报告一次进度;凡已开工的项目,必须有实质性进展,不能剪完彩、奠完基又摆在那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项目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责任人:晏树斌、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长4.积极谋划一批新项目。围绕我市煤、盐、铁、水等资源优势和发展三产的潜力,认真研究,深度挖掘,着力在煤炭电力、煤盐化工等方面,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为2009年做好准备,确保投资不断档、建设不停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晏树斌、各县(市)区长
  二、着力加强经济运行调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切实做好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加强电煤的协调和调度,引导企业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多生产、多供应。有关县(市)、区和企业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保证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和电煤供应,对发电出力不足和不按发电企业需求落实供煤计划的,扣减有关企业、县(市)、区用电负荷,直至断电停产。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峰谷电价政策,引导工业企业避峰就谷用电。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衔接,积极协调做好居民、重点企业用油、用气和运力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局、平顶山东站、平煤集团、姚电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有关县(市)区政府责任人:晏树斌、张国需、李国臣、邓凤祥、陈建生、吕振宁、付红军、有关县(市)区长6.努力克服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继续加强银企合作。一方面,企业要在项目策划和加强内部管理上下功夫,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金融支持;另一方面,银行要坚持“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及时为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提供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对银企洽谈会已承诺并签了合同的贷款,金融部门要根据情况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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