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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集中整治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标准
  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全部硬化,冲洗设备配置齐全;建筑渣土运输行业资质完备;全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对建筑工地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施纱网覆盖。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运输作业规范《准运证》达到一车一证;无车身污渍及轮胎带泥上路,无抛撒遗漏、无扬尘、无装载高尖;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按规定地点装载、倾倒。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市市容园林局
  1.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做好对全市建筑渣土清运单位资质和建筑渣土清运车辆《准运证》的核准工作。
  3.督促检查全市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的签订。
  4.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市容局做好对全市所有工地(进出土、市政、拆迁)城市容貌监督员岗位责任落实工作,并加强检查,确保不少于2人对工地出入车辆进行实时监督。
  5.继续做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技术改装工作,确保建筑渣土运输过程车辆密闭,无遗漏、无抛撒。
  (二)市建委
  1.监督检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围墙,杜绝建筑渣土外露。
  2.督促检查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对不达标的建筑工地责令监督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督促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相应的冲洗设备,防止车辆轮胎带泥上路。
  4.接到市规划局建筑工地规划信息后,采取巡查、检查等措施,加强管理。
  (三)市环保局
  1.负责检查建筑工地噪音污染。
  2.负责查处建筑工地内的扬尘污染。对建筑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市城管执法局
  1.督促指导各区执法局(分局)对全市所有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负责组织、协调各区执法局(分局)及公安城管警察分局,在所辖区域的重要路段和城市出入口设点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检查。
  3.全市城管执法系统88个中队要坚持早6∶30至8时早查制度,发现建筑垃圾车辆抛撒行为,要立即进行查处。
  (五)市公安局
  1.严厉打击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各类暴力抗法行为;坚决铲除建筑渣土运营行业中的黑恶势力;严肃查处以各类形式违法参与渣土运营的“保护伞”行为。
  2.加强对晚20时至次日早8时期间渣土清运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无牌无照、遮挡号牌、证照不全车辆及闯信号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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