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集中整治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集中整治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集中整治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活动实施方案
近期,我市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撒、无牌营运及超速行驶等违规现象有所抬头。为了加强建筑渣土清运车辆的管理工作,遏制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渣土清运秩序,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8月25日至11月25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筑渣土清运车辆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229号)和市政府2007年3月26日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通过开展3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使我市建筑工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清运秩序明显改善,建立一套责任明确、任务清晰、配合默契、支持有力、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建筑渣土清运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广信西安市副市长副组长:张建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成员:田高社市市容园林局局长张永安市建委主任罗亚民市环保局局长田党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吕强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兰士伟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玲市交管支队支队长王志强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贺登峰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常务副主任骆小平新城区副区长吴耀碑林区副区长刘其智莲湖区副区长曹宇雁塔区副区长张永民未央区副区长赵志金灞桥区副区长黄安生市公安城管支队支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筑渣土清运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容园林局田高社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