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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残奥会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残奥会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残奥会已经开始“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残奥会和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残奥会及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呈现平稳态势。但仍有个别区县、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监管的力度有所减弱。因此,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残奥会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近期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四是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残奥会及“十一”黄金周安全检查安排情况。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当前我市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或部门挂牌督办“销号”制度,做到计划、组织、责任、资金、整改期限“五落实”。要按照年初的安排,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年”第三阶段的工作,深入细致地排查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隐患,保证及时整改到位。

  检查的重点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开采,炸药库、尾矿库安全管理情况等;二是客运车辆、旅游公司车辆超速、超载、黑车营运、农用车载客及游乐区内游船等交通工具、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的守法情况;三是各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四是公众场所,特别是宾馆、饭店、旅游娱乐场所及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安全状况;五是旅游景区的索道、吊桥、游艺机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六是山岳景点、沿河景点以及通往景点的道路状况,尤其是危险路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等,预防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各开发区和四区两基地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9月22日前完成自查,市政府13个督查组将在9月26日前对各区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督查组要由一名现职局级领导带队。督查组要结合所检查区县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和方式,并至少抽查3个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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