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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川农村年鉴》2008年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川农村年鉴》2008年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1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四川农村年鉴〉编辑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8〕7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农村年鉴〉组稿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7〕89号)和《四川农村年鉴编辑委员会关于做好〈四川农村年鉴〉2008年卷组稿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泸州《四川农村年鉴》2008年卷组稿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泸州《四川农村年鉴》编写组。为加强《四川农村年鉴》2008卷组稿工作的领导,成立泸州《四川农村年鉴》编写组,编写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陈万春担任,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请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编写机构。
  二、认真撰写稿件。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确定具体人员,认真撰稿,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四川为主要内容,全面反映2007年度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要举措及建设成就等方面的情况,客观真实地记载泸州“三农”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文稿要求客观真实,数据可靠,思路清晰,叙述准确,亮点突出,图文并茂。
  三、稿件字数要求。市级部门稿件在1000字以内;各区县稿件在2500字以内。
  四、来稿一律以“条目化”形式撰写。稿件后附执笔人姓名及执笔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五、请市级有关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件和电子版文本报送市政府研究室,联系人:杨艳,联系电话:3193391,电子邮箱:sfy333@tom.com。请各区县于11月30日前将稿件直接报送省《四川农村年鉴》编辑部,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028-86699633,86696881,电子邮箱:scncnj@vip.163.com。
  附件:泸州市《四川农村年鉴》撰稿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九月四日

泸州市《四川农村年鉴》撰稿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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