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市财政局、南阳人保财险公司、市农业局等单位组成的棉花保险联合理赔小组,各植棉县市区要同时成立由若干棉花、气象专家组成的损失鉴定小组,协同做好现场查勘、保险责任界定、损失核定工作。
(一)受损面积确定: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发现受灾后,要尽早拨打人保财险公司全天候服务热线95518,在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通知后,由保险公司申请损失鉴定小组到当地鉴定损失程度,并通过实地勘测,确定被保险棉花受灾范围和受灾面积,并将测量结果记录备案形成原始损失记录。
(二)保险事故认定:联合理赔小组根据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损失鉴定小组的鉴定结果,确定被保险棉花所遭受的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是否属于保险事故。
(三)全部损失:当保险棉花成灾棉田产量损失在8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根据《棉花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棉花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元/亩)
苗期225元×30%=67.5元
蕾期225元×50%=112.5元
花铃期225元×80%=180元
吐絮期225元×100%=225元
吐絮期发生全部损失,已收获产量应当从实测平均产量中扣除,依次计算赔偿金额。
(四)部分损失:当保险棉花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造成保险棉花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赔偿:损失率大于(等于)30%且小于80%时,按下列公式计算赔偿: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损面积×损失率。
(五)面积确定:出险时,如实际投保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按投保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的比例赔付;如保费未足额缴纳,按实缴保费和应交保费的比例赔付。
(六)理赔手续:发生保险棉花损失,被保险人向承保公司提出索赔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保险单正本;2.被保险人索赔申请;3.出险原因及事故经过;4.损失清单;5.承保公司所需其它相关资料。被保险人索赔手续完善后,保险公司要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赔付到位。
六、资金管理
(一)保费收入管理。保险公司设立棉花保险专用账户,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保费收支。
(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南阳市开展棉花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七、巨灾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