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计划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30日抽查验收、督促整改。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本系统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8月1日-9月30日密切监控,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严密监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巡回检查,高度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确保奥运食品安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政府将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奥运及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也要完善相应机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对本地的食品安全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对本系统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对此次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奥运会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在认真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同时,针对重点环节、重点时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要造成强压态势,加大重点打击力度,确保奥运会、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突出抓好奥运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设。要进一步严格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追溯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评估和预警,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体系和办法,尽快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