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实施意见
(州府发〔2008〕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我州农村客运发展和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切实解决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问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黔府发〔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基础和保障工程之一。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是一项惠泽百姓、服务“三农”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州农村公路发展迅速,公路通达深度与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截止2007年底,全州有县公路1517公里(其中油路为689.99公里),乡公路2549公里,村公路9730公里。由于受农民支付能力有限和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州农村客运运力总体投入不足、通班车率低、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摩托车、农用车、微型面包车(俗称“面的”)等非法载客现象严重等问题制约着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难、促进农村经济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等问题,加快农村客运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为出发点,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改善运力结构,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客运各项工作,促进农村客运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同步并适当超前;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并重,路、站、运协调发展;坚持立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合理布局客运网络;坚持政府政策引导,经营者市场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坚持以人为本,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社会效益优先,兼顾农村群众承受能力;坚持自律和监管并重,确保安全,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