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维稳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移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及时妥善处理好移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建立健全移民维稳协调机制和预警工作机制,做到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早,处置好。对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处理。对反映问题的人员,有关责任人要到场释疑解答和做思想工作。

  (三)控制事态,化解问题。对移民不稳定事件,应坚持可散不可集,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以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为主,力争把事态控制得住,问题化解得了,把不稳定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四)依法果断,及时有效。对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认真梳理,掌握准问题的实质和反映问题的真正人员,掌握准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问题。对规定以内的要作出明确答复,对政策规定以外的要作出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对不听劝解,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重要经营场所,阻工阻路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按照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时,原则上由事件发生地的县(市)政府负责牵头处置,涉及跨县市的,由相关县市共同处置,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和政府,属于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推诿。跨地区和县级处理不了的,由州级应急机构协调处理。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和预警级别

  (一)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预警级别。根据州人民政府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非正常上访事件的方案确定的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

  (二)预案的分级启动程序。根据州人民政府处置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预案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处置方案确定的启动程序分级启动,同时告知有关电站业主和设计单位,需请求上级和有关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准确。

  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响应状态。

  四、组织领导

  处置移民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由州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指挥部、黔西南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按照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快速、准确、全面、高效进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