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维稳应急预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8〕1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州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维稳工作,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特别是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州社会稳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移民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维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黔西南州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维稳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州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以下简称移民)区社会稳定,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不稳定事件和突发性事件,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有关维稳、应急、信访等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州府发〔2005〕48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处置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05〕149号)、《黔西南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转发〈贵州省联席会议关于切实加强处理我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劝接返接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州信联发〔2008〕1号)(以下简称《意见》)、《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乡、村三级信访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州党办发〔2007〕6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移民开发办关于印发〈奥运会期间贵州省移民维稳应急预案〉的通知》(黔移办发〔200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州移民维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西电东送”、“电力兴州”经济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新形势下改革与发展、水能开发与移民稳定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移民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确保全州移民开发的顺利进行和移民区社会稳定,为我州水电开发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发生移民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时,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黔西南州处置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设置指挥部,根据《
信访条例》及《意见》、《通知》要求建立处置机构并按相关处置程序进行处置。移民主管部门作为相关机构的成员,要做好相关业务工作,有关负责人要亲临现场,协调配和做好有关工作。指挥部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到场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