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专项治理工作由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2.搞好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或信箱(包括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措施。要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边查边改。重点检查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后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报告和下达的审计决定书的执行、落实和整改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履行决策职责情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增值收益的管理、分配情况;防范资金风险,对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的追收情况;违规选择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对普遍存在的政策性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可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对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
8月4日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监督整改、推进工作
1.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针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8月上旬,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促使公积金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州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以这次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为契机,及时查找违规行为,清理回收资金。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推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快建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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