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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无线、有线通讯网络的畅通。

  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并进行先期处置,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事故初步情况,积极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保障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条件。

  2.2 组织体系框架

  框架图附后。

3.预警机制

  3.1 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 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3.2 预警发布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 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视情况启动预案,指挥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

  4.1.2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州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视情况启动预案,指挥协调州、县两级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

  4.1.3 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预案,指挥协调省、州、县三级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国家力量增援。

  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响应状态。

  发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衍生大规模群体性堵路等治安事件,应按规定视情况报请启动《黔西南州处置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程序

  4.2.1 接警处理。各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警后,要对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记录,组织开展处置,并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

  4.2.2 启动预案。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接报信息及时研判,做出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决定启动预案后,立即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处置队伍进入现场,并调派所需装备,现场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

  4.2.3 安排值班。本预案启动后,立即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迅速收集、汇总事故动态情况,做好值班记录,随时保持与事故现场的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紧急调度应急处理所需人员、装备和物资,如事态扩大难以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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